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2011年度重大课题、基地专项课题申报的补充通知》的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重大课题选题指南是经省教育厅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审定的,指南所列的题目即为研究题目,课题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改或自行命题,不得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
非本课题指南内选题的课题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不予受理。
二、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对资格、时限等方面的要求,重大课题申请人须提供承担并完成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的佐证材料(立项证书、结项证书或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课题申请材料(纸制版、电子版)须于
三、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学校办公楼206室
联 系 人:栗建
联系电话:86419811(内线8048)
电子邮箱:lijian_dl@qq.com
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