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日期 : 2011-07-01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大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大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委发 [2011] 5号文件印发)和《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政发 [2011] 42号文件印发),推动大连市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背景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教育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着力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优质高中资源得到扩增;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在连高校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终身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教育民生工作成效显著;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推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大连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均已完成,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
      1.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从2005年到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由84%提高到94%;义务教育完成率由92.8%提高到94.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91%提高到96%,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43%提高到52%,每万人口高校在校生人数达到481人;15-64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4年提高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2.6年提高到13.7年。
      2.教育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累计投入257.7亿元,年均增长24.7%。2010年,教育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支出比例达到28%,人均公共教育经费达到1300元。5年来,全市新建中小学校舍55.1万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由5.9平方米提高到7.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由7.2平方米提高到9.6平方米,高中生均校舍面积由12.5平方米提高到15.3平方米。全市中小学生机比达到6.9:1,师机比达到1.7:1,100%的中小学实现计算机网络“校校通”,70.4%的中小学教室连通互联网。
      3.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市政府出台了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城区新增公办幼儿学位4200个。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41所、村级幼儿教育活动室41个。依托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基本形成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办幼儿园为基础、以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建成了现代化的大连市婴幼儿早期教育中心。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高,防范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取得初步成效。
      4.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建立了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机制、区域间教育对口帮扶机制和薄弱学校扶持改造机制,大力实施了以办学设施标准化、教师交流制度化和学校管理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全市100%的中小学达到了市级办学设施标准化;市内四区有25%的专任教师进行了校际间交流,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占交流教师总数超过30%,部分区市县的教师交流实现了100%;形成了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制度框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农村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稳步推进,农村小学校数由661所调减到436所,新建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14所。农村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十一五”期间,城区和长海县达到了省定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标准,北三市达到了省定“提高普九”标准,大连市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
      5.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高中优质资源进一步扩大。市政府高标准完成了大连一中、二中、八中、二十四中等校舍改造工程,为农村高中新建了53个理化生实验室。各区市县政府也加大了示范性高中的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全市又有11所高中通过了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重点和省示范性高中占全市高中校数已达32.9%。在大连八中进行了现代化高中建设试点。各普通高中以课程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多样化、特色化办学。
      6.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大连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指导性意见,营造了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119所调减到103所。有4所中职学校成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大连计算机职业中专新校舍建成投入使用。市政府投入1.5亿元,建成了19个国家级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并支持农村职业教育中心和乡镇职业学校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发展需求,新增、调整了一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职业教育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各职业院校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还面向未就业的大学生、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开展了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达22万人次。
      7.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2010年,在连普通高校达31所(含独立学院),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达到28.1万人,比“十五”末期增长37.7%。高校博士后流动站达到34个、博士点15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旅顺大学城建成投入使用。辽宁中医药大学、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大连设立了新校区。大连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中获优秀。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高新园区与高校“区校一体化”战略合作全面启动。
      8.继续教育持续发展,终身教育体系日益完善。民办教育在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年培训学员达35万人次。成人教育稳步发展,全市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到5.6万人。社区教育加快发展,甘井子区和沙河口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市社区教育机构达到397所,初步形成了以社区学院为核心的三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
      9.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一定教育优势和办学特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大连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并依据标准对学生的学业质量情况实施监测。率先推行了“做中学、做中教”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位列全国前列。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顺利实施。“小班化”教学试点稳步推进。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形成地方特色。素质教育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科艺体卫工作成果丰硕。
      10.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大连市设立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和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大力实施了“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和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深入开展了教师素质提高年活动,建立了优秀教师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制度,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教师“援岗、特岗、顶岗”计划,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4.1%,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76.4%,普通高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8.9%,职业高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9.2%,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达到63.9%、其中博士达到21.9%。教师待遇水平大幅提高,达到了当地公务员水平。
      11.服务社会进步,教育民生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建立了普通高中教育政府助学制度和面向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的助学金制度以及高校大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每年安排专项助学资金达3.5亿元,确保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全面实施了中小学生免费体检计划和健康饮水工程。建立了学生餐管理新机制,中小学生午餐质量得到基本改善。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校舍面积58.7万平方米。
      12.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教育秩序进一步规范。颁布实施了《大连市教育督导条例》。整顿了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实行了中考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中小学违规收费、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得到根本性遏制。健全了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校园安全工作逐步制度化。
      13.教育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对外交流日益密切。大连与日本舞鹤市、英国北林肯郡等地建立了国际教育交流友好关系,在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等地建立了教师境外培训基地。全市已有62所中小学与境外学校建立了稳定的友好关系,接受外籍子女定点学校达到92所。
      (二)基本经验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形成了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合力,营造了尊师重教、多方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2.坚持教育科学发展。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校际间、城乡间教育差距逐步减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3.坚持教育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推动教育发展,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正确处理教育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效益,教育持续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
      4.坚持教育内涵发展。将人力资源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了人才强教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5.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把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推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断完善扶困助学体系,使受教育者在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教育发展环境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时期,是大连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机遇,强力推进“三个中心、一个集聚区”建设的加速期,是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期。依托教育培育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城市综合创新能力,是大连率先全面振兴、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必然选择。人民群众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的期望明显提高,对优质、特色、高层次的教育需求日益旺盛,进而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连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全省乃至全国保持了率先发展的优势地位,但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教育投入总体不足;二是农村教育和学前教育比较薄弱,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存在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偏小、办学层次不高、资源分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大连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学校办学自主权尚未很好落实;五是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紧缺;六是教育国际化水平不高,与城市发展转型和功能定位不相适应。
      二、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促进公平、提升内涵为重点,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做强、做精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方针
      1.坚持适度超前。把适度超前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要适度超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坚持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坚持全域统筹。把全域统筹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在市域内更加公平地分配公共教育资源,逐步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等保障制度,形成惠及全市城乡居民的公平教育机制。
      4.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和教学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制度性障碍,形成符合教育规律和区域特点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5.坚持以质图强。把以质图强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以质量提升做强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5年,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教育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化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2.主要指标: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义务教育阶段完成率达到97%;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5%;高中教育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中小学校园网“班班通”率达到9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7年;25—64岁人口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28%;教育财政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
      3.具体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0至3岁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达到60%以上;生均园舍面积达到7.5平方米;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的教育权益,义务教育阶段完成率达到97%以上;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95%左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基本均衡发展;小学生均校舍面积达到8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达到10平方米;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5%以上。
      ——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就读省级示范性高中学生数比例达到50%以上;普通高中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比例达到50%以上;高中生均校舍面积达到18平方米;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
      ——职业教育规模集约发展。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在普湾新区重点建设国家级职业教育基地;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至50所左右,新建5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2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8万人,职业培训达到30万人次/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达到18平方米;“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高等教育自主创新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在连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以上;重点建设30个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工程研究中心和研发中心。
      ——继续教育多元协调发展。全市从业人员职前培训率达到90%;每年有50%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继续教育;全市70%以上的机关、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等建成运作规范、绩效明显的学习型组织。
      三、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幼儿接受高水平学前教育的需求,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园规划与建设,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教育资源统筹管理,新建大连市艺术幼儿园,建设100所城镇公办幼儿园、50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2年,完成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任务,每个村要办好村级幼儿园(班)或幼儿教育活动室。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幼儿园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建立并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
      2.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国家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逐步实行“以县(市、区)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并完善幼儿园办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对进入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免收入园托保费。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3.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科学的保教工作。建立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坚决制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积极开展公益性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实施幼儿教师、园长资格标准和准入(任)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新建1所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实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切实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评聘、社会保险、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
      (二)推进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
      坚持教育的公平性,关注每名学生的学习需要,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让每名学生都能享受平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1.保障适龄儿童的教育权益。每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完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流动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在落实“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适应全域城市化发展需要,编制并实施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规划学校的服务半径和办学规模,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在校生规模,逐步撤并百人以下村级小学。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固改造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建设30所城镇小区配套中小学校、25所农村乡镇中心学校。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调配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市区延伸,推进名校办分校、学校联盟、对口合作、委托管理等改革试点。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程,按照省定标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校舍等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到2012年,涉农区市县全部达到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标准;到2013年,市内四区、高新园区达到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标准;到2015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基本均衡发展。
      3.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全开好规定课程。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课程实施和教学改革特色学校。着力加强农村地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和监测制度,加强学习过程形成性评价和教师教学过程质量的检测与监控。引导教师积极开展教法、学法的研究和实践,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学生,使每名学生都能合格完成义务教育。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少作业量,建立学生课业负担检测和公告制度,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坚持协调、优质、特色发展,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满足学生对优质高中和高中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为目标,通过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建立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城区普通高中增加面向农村地区招生计划。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规模和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农村普通高中进城办学,城区规模小的普通高中与优质普通高中合并。新建10所标准化普通高中,改造建设8所一般高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撤并5所分布在偏远农村地区的一般高中。
      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鼓励发展科学、艺术、外语、体育等特色高中,引导学校大胆进行办学特色改革实验,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突出特色。开展特色学校评选活动,鼓励普通高中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充分利用在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鼓励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选修大学课程,鼓励高校到相应的特色高中建立教学、招生和指导基地。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和校本课程建设,提高课程的校本化实施水平,为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提供更多选择。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生活和行为指导、升学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普通高中学生创新实践基地、驻连高校科研院所和优质高中学校资源,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实验和通用技术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和冬令营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创新型人才的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坚持服务于全域城市化、国际化、现代化建设,统筹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完善体系、整合资源、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和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统筹职业教育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鼓励小学开设职业启蒙、职业劳动体验课程。普通中学开设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课程。普通高中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高等学校要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加强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向普通中学开放。促进职业教育终身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形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县级职教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农村职业教育网络,加快培养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2.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实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基地建设工程。通过“合并、联合、撤销”的方式,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布局调整,重点建设大连市职业教育基地和若干所基于地缘、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院校,培育职业教育集团。建成10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院校和10所专业特色学校。在航海船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分别组建职教集团和培训集团。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基地,按照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的发展定位,在普湾新区规划30平方公里(先期规划10平方公里),分期建设职业教育基地,把职业教育基地建成大连市支柱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
      3.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围绕大连市“三个中心、一个集聚区”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新增一批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体系,重点建设40个品牌专业和100门品牌专业课程。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做中学、做中教”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探索现代学徒制。把工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实现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加快形成行业企业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形成多方参与、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五)促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坚持走创新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性,把大连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高等教育中心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1.搭建高校与城市互动发展平台。建立市一级的产学研合作委员会,重点建设30个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研发中心,优先发展我市产业升级和高精尖产业急需的学科和专业,促进高校新技术的产业化转移。建立一批毕业生专业实习和就业见习基地,为企业选才和毕业生就业搭建对接平台。建立区域内各类高等教育机构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并在政府相关部门间起到协调沟通的作用。
      2.支持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协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提供高校发展用地、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支持部、省属高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或在国内同类院校领先的本科高校。市属高校需进一步加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服务。支持大连大学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支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中的强校。支持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建成国内一流的远程教育开放大学。筹建大连教育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教师网络学习平台。
      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育“传统专业+信息软件”的信息化人才,助力传统产业的升级转型;强化外语教学,培养“技能硬+外语强”的人才。推进创业型人才培养,推广虚拟创业平台,学用结合、学练结合,加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技能。强化大学生职业素养,健全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提升大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
      4.加强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分布于高校的市级重点学科专业、工程研究中心等,加大学术骨干、学科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坚持以满足学习者需求为导向,依托现有学校和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强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形成“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
      1.加强继续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办好学校继续教育机构,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办好老年教育机构,形成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建成独立建制、功能齐备的县级社区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教育机构。鼓励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逐步开放课程和文化资源,逐步做到市、区两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全市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2.提升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水平。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专业组织为重点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组织。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健全促学机制,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深化学习型企业创建工作;结合“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以科技兴农、知识富民为重点,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开展学习型村镇建设。
      3.健全继续教育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执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建立学习者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探索继续教育培训券制度,为低收入社会群体提供公共继续教育服务。
      (七)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坚持按需施教,给予理解关爱,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使每名残疾学生都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2015年前,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区市县都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举办0至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2.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强化政府在特殊教育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加特殊教育投入。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增添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贴制度。实施关爱特殊教育学生行动,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实施全免费教育。
      3.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融合。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融合。根据学生不同特点,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建设相应的课程体系。对学习有困难或有其他原因影响学习的残疾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提升随班就读质量。
      (八)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1.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在学校加强理想信念、责任意识、公民意识、科学精神、文明习惯养成等教育,使德育目标序列化、具体化。在课堂,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坚持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使德育内容层次化、精细化。在社会,健全“三位一体”德育工作机构和制度,强化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使德育管理全员化、责任化。建立德育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德育工作有实效、有特色。
      2.创新德育实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学科德育,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注重知行统一,突出实践体验,大力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优化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丰富校园文化,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学生组织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园氛围。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健全社区青少年教育工作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加强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鼓励学校在先进教育理念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学校发展与改革实验。全面规划建设中小学实践基地和活动中心,加强高水平科技馆、儿童科技乐园、现代农业公园、自然博物馆等城市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区市县至少建立一个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完善素质教育基地功能,研制素质教育基地活动的课程标准及教学模块,统一规划课程,实施考核评价,全面提高基地课程的实施质量。
      4.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科技教育,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运动1小时。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织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使每名中小学生能够掌握2项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语言文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九)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
      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为人才培养服务、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把大连建设成为教育国际化的先进城市。
      1.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交流与合作。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适度发展国际化高端精英教育。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选派校长和教师出国访问、考察、进修、培训以及聘用外籍教师来连工作,提高大连教师的国际化素养和水平。支持高端学术活动和面向学生的国际教育交流项目。支持在连高校发展来华留学教育,积极推广汉语,稳步发展境外办学,提升大连教育的国际知名度。创设大连国际教育博览会和东亚教育论坛。
      2.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做优、做强已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同时,重点吸引国际知名高校来连与有关教育机构合作,引进国际一流大学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支持在连外国人学校发展,搭建教育国际交流平台。引进国际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开展基于国际标准的专业认证和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加强市级统筹和财政转移支付,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均等化,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标准统一、教师基本工资标准统一、学校配置标准统一、教师队伍配置标准统一。强化市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
      2.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选择部分公办学校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3.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切实解决影响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障碍。制定和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收费、土地等政策。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与人事管理制度。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逐步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学费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变更和退出机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资金奖补、教师培训等办法,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市、区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金,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对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积极培育和发展教育中介服务机构。
      4.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并使家长委员会有重大事项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职业学校探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负责审查批准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学校财务运行、组织遴选校长和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术管理组织、教学管理机构应吸收行业企业人士参加,并占一定比例。民办学校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设置监事会,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的制度。
      5.完善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区市县统一招生。支持民办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高中和特色高中跨区域招生。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二)提高教育投入保障能力
      1.切实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教育支出比重。落实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的政策。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监督机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到2015年,全市教育财政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8%以上。
      2.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教育投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设立各种形式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拓宽社会捐赠的渠道。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逐步调整学校收费标准。
      3.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监管,逐步形成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与财政、审计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内控制度。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师师德教育、评价、监督、考核机制。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仁爱之师”的宣评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师德监督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2.提升农村教师队伍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每年安排200名农村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开展以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实施“五百一千”帮扶项目,即100名市内四区学校骨干教师2次送教下乡;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1年;100所市内四区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100名教研人员到农村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指导、跟踪教研培训工作;100名大学生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100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培训1个月。
      3.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实施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分层分类分科岗位培训。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的比例不低于5%。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完善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和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加强以学校为基地、以合作为基础的校本培训。加大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对4000名市级骨干教师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和名师培养工程,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层次,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教师进行重点培训。加强教育科研,开展市级教育专家和学科专家评选活动,着力培养出30名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教育教学名师和教育专家。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建立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制和优秀校长、优秀专家评选机制。着力加强农村地区校长队伍建设,每年选派20名农村学校校长到市内四区学校挂职锻炼。设立校长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担任校长。建立中小学高端校长培训基地,每年选派优秀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长进行专门培训。培养出50名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10名在省内外知名的优秀校长。
      5.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城市和县镇小学新增教师应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农村新增小学教师逐步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全面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教师“市招、县管、校用”的选聘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教师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允许职业院校自主聘任(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在待遇上打破学历限制。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不符合教师资格标准要求的人员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
      6.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体现岗位职责、能力和业绩的教师薪酬分配办法,进一步向教学一线和农村偏远地区的教师倾斜。通过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建立特殊岗位津贴、提高支教津贴等措施,鼓励优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农村和薄弱学校支教。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稳定、安全为要求,更新网络设备,扩大网络带宽,提升大连教育城域网运行能力。提高中小学拥有计算机比例,全市教师实现“人手一机”。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建设,为农村中小学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缩小城乡中小学数字化差距。延伸远程教育终端,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1500个远程教育学习终端。
      2.完善信息化资源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大连教育”网站应用管理体系为核心,推进电子政务(电子校务)应用。建立全市中小学信息管理平台、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教师专业发展虚拟学校等系统。整合各区市县、学校精品教育资源,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库,制作开发网络学习和教师培训课程,实现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信息化工程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全市教育网络畅通及安全。
      3.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对中小学教师有计划、分期、分批,并更多地利用远程手段进行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引导教师在备课、授课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更多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培养学生利用现代科技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习惯,提高学习、创造和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加强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上网。到2015年,9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能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70%的课程应用多媒体教学。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1.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完善地方教育立法,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完善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普法教育,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模式。
      2.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立督学选拔聘任、督学资格认定、督学责任区和跨区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并重,对政府履行教育领导、管理、投入职责进行监督。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导检查,积极推动教育质量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党委政府对教育规划实施的领导。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育投入;规划、建设部门要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和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创造有利条件;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2.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基本形成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树立和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3.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和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提高学校、幼儿园防范能力。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经常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全市教育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着力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按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原则,扎实把“十二五”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关心和支持教育,努力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的共同愿景。